一、热处理(HT)
(一)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℃,持续4H以上,其中超过71℃,持续30分钟以上.
(二)窑内烘干(KD)、化学加压浸透(CPI)或其他处理方法只要能达到热处理要求,可视为热处理。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、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。
二、溴甲烷熏蒸处理(MB)
(一)常压下,按下列标准处理
(二)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℃,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0.5小时(最高不超过16小时)
三、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输入国家/地区认可的其他除害处理方法。
出境货物木制包装除害处理标识要求
标识式样:
其中:
IPPC——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的英文缩写;
CN——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;
——出境货物木制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,直接属检验检疫局分别号
YY——除害处理方法,MB——溴甲烷熏蒸,HT——热处理
ZZ——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(如江苏局为32)
二、除上述信息外,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信息。
三、标识颜色应为黑色,采用喷刷或电烙方式加施于每件木制包装两个向对面的显著位置,保证其永久性且清晰易辩。
四、标识为长方形,规格有三种:3*5.5cm、5*9cm、10*20cm,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木制包装大小任选一种,特殊木制包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参照标记式样比例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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