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GB/T—代替GB/T—
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方法
Monitoringandtestingmethodforenergysaving
ofindustrialelectroheatdevices
-11-01实施
本标准按照GB/T1.1—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代替GB/T—《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方法》。与GB/T—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一删除了电远红外干燥炉(箱)和电热烘道(见第1章,年版的第1章);
——增加了微波类型的电加热设备(见第1章,年版的第1章);
——修改了工业电热设备额定温度的温度范围(见第1章,年版的第1章);
—一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(见第2章,年版的第2章);
——增加了“空炉损失比”的术语和定义(见3.1);
——增加了节能监测、监测时间及空炉损失的测量方法及空炉损失比的计算方法(见4.3.4,4.3.5,
4.6,5.2);
——增加了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项目合格指标(见第6章,年版的第5章);
——删除了空载升温时间指标(见年版的第5章);
增加了空炉损失比指标(见6.2.1)。
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0)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GB/T—O
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方法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电热设备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内容、监测方法及合格指标。
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8kW,额定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°C的工业用电烘烤炉(箱)、电干燥炉(窑、室、箱)及微波类型的电热设备的节能监测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冶炼、铸造、热处理等行业和机械成型加工系统中及真空电热设备的节能监测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用电设备电能平衡通则
GB/T.1—电热和电磁处理装置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:通用部分
GB/T.4—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第4部分:间接电阻炉
GB/T节能监测技术通则
GB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
GB/T.4工业电热装置能耗分等第4部分:间接电阻炉
3术语和定义
GB/T和GB/T.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空炉损失比ratioofno-loadpowerlosstoratedpower
电热设备空炉损失(户。)与额定功率(Pn)的比值。
4节能监测方法
4.1监测项目
节能监测的项目应包含电能利用效率、空炉损失比和表面温升。
4.2监测周期
监测周期应符合GB/T的规定,定期监测周期为1年3年,不定期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被监测对象的用能特点确定。
4.3监测要求
4.3.1电热设备
电热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,配置和使用合理,运行正常,具有完整的台账,运行、检修和改造等技术档案齐全,监控仪表配备符合GB的要求。
4.3.2监测仪表
监测所用的仪表应完好,在检定/校准周期内,其允许误差或测量准确度符合GB/T.1-的有关规定。
4.3.3测试条件
测试条件应符合GB/T.1—中4.34.5的规定。
4.3.4节能监测
按照GB/T的规定,节能监测应在生产正常、设备运行工况稳定条件下进行,测试工况应与实际生产工况相适应。
4.3.5监测时间
连续生产的电热设备应在热工况达到正常工作状态时开始监测,监测时间应不少于3h;间歇生产的电热设备监测时间应不少于3个生产周期。
4.4升温时间的测定
4.4.1升温时间的测定应符合GB/T.4—的有关规定。
4.4.2对连续生产的电热设备(如链条式、隧道式等),可不进行温升时间的测定。
4.5表面温升的测定
4.5.1电热设备外表面温度测量点应分别在炉门外表,保温层外壳(侧壁和顶盖)任选35点,但不应在距炉口(产品出入口、加热元件和热电偶引出孔、排气孔等)和穿透内衬的紧固件周围mm范围之内。
4.5.2环境温度的测量应符合GB/T.1—中5.8的规定。
4.5.3表面温升的测量应符合GB/T.4—中6.17的规定。
4.6空炉损失的测定
空炉损失及额定功率的测量应分别按GB/T.4—中6.11和6.8的规定进行。
5节能监测计算
5.1电能利用率的计算
电能利用率应按式(1)计算:
式中:
7——电能利用率;
Wg——供给电能,单位为千瓦时(kWh);
Wy——有效电能,单位为千瓦时(kWh)。
有效电能应按式(2)计算:
式中:m】 -一产品加工前的质量,单位为千克(kg);
m2 —产品加工后的质量,单位为千克(kg);
h —一产品加工前的温度,单位为摄氏度(°C);
捉—一产品加热的最高工作温度,单位为摄氏度(笆);
c2 产品在0—"时的平均比热容,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[kJ/(kg°C)];
J -―产品中挥(蒸)发物在t\—t%时的平均比热容,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
r 产品中挥(蒸)发物在发生相变时的潜热,单位为千焦每千克(kj/kg);
5.2空炉损失比的计算
空炉损失比按式(3)计算:
式中:
R——空炉损失比;
P。——空炉损失,单位为千瓦(kW);
Pn——额定功率,单位为千瓦(kW)。
6节能监测合格指标
6.1电能利用率
电能利用率应在表1合格值范围以内。
表1各类工业用电设备额定工况下的电能利用率
类型 箱式炉 井式炉 微波加热炉 间歇炉
电能利用率/%
6.2空炉损失及电热设备表面温升
6.2.1空炉损失及空炉损失比指标
空炉损失适用于同品种和同规格电热设备间的能耗比较,在各系列产品的标准中做出规定。当不适合采用空炉损失作考核指标时,应采用空炉损失比。不同系列产品的空炉损失比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部分炉型确有必要时,其空炉损失比可进一步细分,但其指标上限不应超出表2的规定。
表2各系列电热设备空炉损失比
系列名称 额定功率/kW 空炉损失比/%
注:当额定温度低于笆时,空炉损失比乘以系数0.9;当额定温度高于°C时,空炉损失比乘以系数1.15。
6.2.2电热设备表面温升
对于在额定温度下工作的电热设备,表面温升应在表3合格值范围以内。
对于不在额定温度下工作,工作功率大于等于额定功率80%的电加热设备,应按式(4)进行修正,根据表3确定是否合格。如果电热设备工作功率小于额定功率的80%,则不作节能监测评价。
式中:
△t1 测得的表面温升,单位为摄氏度(°C);
2——修正后的表面温升,单位为摄氏度(笆);
旗—一测量时的工作温度,单位为摄氏度(°C);
久-一电热设备的额定温度,单位为摄氏度(°C)。
表3电热设备表面温升合格值
炉型 额定温度/笆 表面温升/°c
注:额定温度超出表列温度范围的电热设备,应在其能耗分等标准中另行规定。
7节能监测结果评价
7.1第6章中规定的电热设备监测合格指标是监测合格的最低标准。监测单位应依此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。
7.2全部监测指标同时合格方可视为“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合格”。
7.3对节能监测不合格者,监测单位应在监测报告中做出分析评价和改进建议。监测报告样式参见附录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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